历史遗留问题之1 引援调节费,已到必须解决之时
2025-01-19 23:34:01
文|专题撰稿/记者寒冰
限制俱乐部不计成本过度投资的办法,从欧足联到五大联赛,再到近邻日本J联赛,均普遍采取财政公平法案,但只有中国足协采用了向俱乐部引援收取1:1的“调节费”方式,造成了历经8年多、总金额高达18亿元的历史遗留问题。

限制俱乐部不计成本过度投资的办法,从欧足联到五大联赛,再到近邻日本J联赛,均普遍采取财政公平法案,但只有中国足协采用了向俱乐部引援收取1:1的“调节费”方式,造成了历经8年多、总金额高达18亿元的历史遗留问题。

调节费的25%,原本就该返还

调节费源于2017年5月,中国足协发布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足球字[2017]254号),其中“引援调节费的收取及使用”的条款对“调节费”收取和使用做出了说明。俱乐部引入的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俱乐部,都要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中国足协收取的引援调节费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作用是“资助中国足球公益活动、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促进普及足球、推动足球科技进步及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服务国家振兴足球战略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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