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解读《体育法》:讨薪程序明确,身份认定变复杂
2023-07-03 02:06:00
文|记者贾岩峰报道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颁布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了8件涉体育纠纷的民事典型案例。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颁布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了8件涉体育纠纷的民事典型案例。

出席发布会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首次发布的8个案例涵盖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仲裁等范围,案例探讨的争议焦点既包括运动员劳动关系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等实体问题,还包括体育仲裁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程序问题。在这8个被列举的典型案例中,与足球领域相关的就是球员的讨薪问题,被明确认定其所属范畴以及申诉的主要流程——即被欠薪的球员或者工作人员,可以以欠条为据,直接向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无需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应当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一原则的确立、公布,相当于打破了球员在俱乐部退出联赛后讨薪无门的尴尬局面。

新的《体育法》还对以下三种范畴的争议进行了明确:第一,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第二,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第三,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属于体育仲裁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排除在体育仲裁范围之外。

根据最高法对《体育法》的进一步解读之后,也许在足球圈内产生一个新问题:在中国足球领域的仲裁案例中,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被欠薪而申请仲裁为自由身,中国足协仲裁委一旦作出裁决,都是清理欠薪、裁定自由身两个请求同时出结果,但是,根据此番最高法对《体育法》的讲解,那职业足球球员申请自由身要向体育仲裁部门申请,而欠薪纠纷则需要向地方法院申请。在自由身纠纷中,只要有一方不服从中国足协仲裁委的裁决,向中国体育仲裁委提起仲裁的话,那这个身份认定的道路就非常漫长了。

球员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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